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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圆祥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高新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0204MA785UCF5L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中兴路69-313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克税稽罚〔2026〕7号
(一)违法事实 1.增值税 你公司于2020年4月期间非法取得乌鲁木齐市生隆达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虚开的1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为6500193130,发票号码为03544371-03544385,发票金额合计1,470,176.93元,发票税额合计191,123.07元,发票价税合计1,661,300.00元。你公司取得上述1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于2020年4月认证抵扣上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191,123.07元。 经调查,你公司取得上述1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金支付情况异常,存在较明显的回流现象。2023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稽查局协查函证实,乌鲁木齐市生隆达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开具的上述1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为虚开。 2025年5月9日,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人民检察院向我局送达《不起诉决定书》(克市白区检刑不诉〔2025〕4号),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向我局送达《检察意见书》(克市检刑行意〔2025〕4号),白碱滩区人民检察院认定:2020年4月28日,你公司取得由乌鲁木齐市生隆达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8份,其中15份为虚开,发票代码为6500193130,发票号码为03544371-03544385,发票金额合计1,470,176.93元,发票税额合计191,123.07元,发票价税合计1,661,30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3号)“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就其虚开金额申报并缴纳增值税的,应按照其虚开金额补缴增值税;已就其虚开金额申报并缴纳增值税的,不再按照其虚开金额补缴增值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抵扣其进项税额。”之规定,你公司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申报抵扣,造成2020年6月少申报缴纳增值税15,508.64元、2020年7月少申报缴纳增值税15,09
其他违法,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19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克拉玛依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6-02-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