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鄂托克前旗陈岗兴隆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胡美霞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50623MA0NJWRHX0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城川镇金元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鄂前市监处罚〔2025〕17号
通过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举报投诉书和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情况,我局对此行为立案。2025年1月10日,通过对当事人询问,将违法事实调查清楚。据当事人口述和提供的索证索票记录,经核对当事人提供的购进票据,计算出违法违法经营总额为8175元。据胡美霞口述及提供的证据显示销售的散装白酒一直在鄂托克前旗老牛散酒坊购进,未在别处采购。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第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行政处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并且社会危害后果轻微的,可以减轻行政处罚:第(一)项: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第(二)项:违法行为轻微;”的规定,当事人符合从轻处罚的条件。
3000.00元
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鄂托克前旗知识产权局)
2025-02-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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