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敬良食品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敬良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0922MA4L9XQLXF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桃花江镇文家渡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桃市监案字[2023]247号
2023年5月16日,本局执法人员在查处贺某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腊制品的案件中发现,贺某于2022年8月24日从你商行以900元/吨的价格购进2吨“加碘精制食盐”,净含量20kg/袋,规格400g×50,生产日期有2018年6月18日和2018年7月14日两个批次,保质期均为36个月。贺某在购买上述食盐时就已超过了保质期,并向本局提供了你商行营业执照复印件、编号为0025461的购物票据和付款记录截图。本局执法人员于当日立即对你商行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生产日期为2018年6月18日、2018年7月14日的“加碘精制食盐”,你商行现经营的“加碘精制食盐”生产日期均为2023年2月19日。
你商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为进一步查清事实,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本局于2023年5月24日对你商行予以立案调查。
经本局负责人集体讨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800元
2、罚款30000元的
30000.00元
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