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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金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8裁判文书 4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罗明楷注册资本:2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330L21014033R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马临工业区五一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8-05
(2021)黔0330民初1586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习水县金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x**
习水县人民法院
2
2021-08-05
(2021)黔0330民初1586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习水县金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陈**
习水县人民法院
3
2021-07-05
(2021)黔0330民初2918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习水县金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杨**
习水县人民法院
4
2021-06-09
(2021)黔0330民初2398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习水县金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建工集团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习水县人民法院
5
2021-03-09
(2021)黔0330民初5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习水县金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建工集团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习水县人民法院
6
2021-03-09
(2021)黔0330民初456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习水县金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桐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人民法院
7
2020-12-03
(2020)黔0330民初5345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习水县金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冯**
习水县人民法院
8
2020-11-25
(2020)黔0330民初5346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习水县金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袁**,张**
习水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9-09
2021-08-10
(2021)黔0330民初1586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习水县金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陈**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40892.80元
民事案件
2
2021-06-30
2021-06-29
(2021)黔0330执1350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习水县金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冯**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1-05-06
2021-02-09
(2021)黔0330民初456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习水县金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与重庆桐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03-31
2021-02-09
(2021)黔0330民初5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习水县金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与贵州建工集团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2024〕遵市自然执01字第1号
当事人分别于2014年、2015年、2022年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习水县马临街道办事处五一村、向阳村集体土地103448.19平方米修建马临街道金源建材厂,其中:建筑物占地面积6101.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6363.17平方米(简易棚房建筑面积为:6066.29平方米,砖房建筑面积为:296.88平方米),构筑物占地面积631.94平方米,硬化占地面积6166.54平方米,碎石道路占地面积5433.59平方米,采矿破坏面面积85114.49平方米。 经套合土地利用现状图(2013年、2014年、2021年)数据,占用习水县马临街道办事处向阳村集体土地24282.08平方米,占用土地习水县马临街道办事处五一村集体土地79166.11平方米,均为农用地。其中:耕地面积18805.10平方米(旱地16364.84平方米、水田2440.26平方米),林地面积82641.05平方米(灌木林地48821.29平方米、乔木林地33819.76平方米),其他农用地2002.04平方米(田土坎1983.80平方米、农村道路18.24平方米)。 经套合《习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非法占用土地面积103448.19平方米均在有条件建设区,经套合《习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三区三线”数据库,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内34688.56平方米,未纳入城镇开发边界68759.63平方米,未占生态保护红线以及永久基本农田,该项目已纳入《习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重点建设项目安排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
责令当事人15日内将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76147.80平方米(114.22亩)退还给习水县马临街道办事处五一村村民委员会,将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10935.55平方米(16.40亩)退还给习水县马临街道办事处向阳村村民委员会,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当事人非法占用土地87083.35平方米(130.63亩)上新建的地上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共计13161.65平方米。其中建筑物6363.17平方米(简易棚房建筑面积6066.29平方米,砖房建筑面积296.88平方米),构筑物631.94平方米,硬化地面6166.54平方米。 2.对当事人非法占用103448.19平方米(155.17亩)土地的行为处罚款,计人民币3349681.88元(叁佰叁拾肆万玖仟陆佰捌拾壹元捌角捌分)。
3349681.88元
遵义市自然资源局
2026-01-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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