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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田阳区益众日用杂品批零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桂香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1021MA5PT4JT61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广西百色市田阳区田州镇隆平大道开发区A15-2区欧艺新城第14栋沿街35、36、37、38、39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阳烟处[2023]第7号
2023年4月19日13时55分我局执法人员三人经出示执法证件,说明来意后,依法对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阳区田州镇隆平大道开发区A15-2区欧艺新城第14栋沿街35、36、37、38、39商铺黄桂香的卷烟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经检查,在其经营场所内的酒柜旁查获卷烟共13个品种、数量32.7条,卷烟品种及数量分别为:红河(硬)3条、红塔山(硬经典)3.7条、红塔山(硬经典100)2条、云烟(紫)3条、真龙(软娇子)3条、真龙(珍品)3条、真龙(鸿韵)4条、中华(软)1条、玉溪(软)2条、真龙(海韵)5条、芙蓉王(硬)1条、南京(雨花石)1条、利群(新版)1条。该批卷烟的客户编码为BSYC451021150372与黄桂香店内核准的卷烟客户编码(BSYC451021152204)不一致,当事人黄桂香涉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鉴于涉案卷烟可能灭失或事后难于取得,经本局负责人批准同意,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批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编号:阳烟存通字[2023]第6号。 现查实如下:黄桂香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阳区田州镇隆平大道开发区A15-2区欧艺新城第14栋沿街35、36、37、38、39商铺经营一家日用杂货批零部,字号名称:百色市田阳区益众日用杂品批零部,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人为黄桂香,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6月29日,店内核准的卷烟客户编码:BSYC451021152204。因其店内卷烟不够销售,为补充货源,2023年4月19日,黄桂香和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阳区田州镇东旺村东位屯公路旁邓胜光经营的便民商店购进卷烟,所购进的卷烟客户编码为BSYC451021150372。黄桂香与邓胜光共购进卷烟13个品种,数量33条,购进卷烟的品种、数量、价格分别为:购进红河(硬)3条,购进价格61.5元/条;购进红塔山(硬经典)4条,购进价格75元/条;购进红塔山(硬经典100)2条,购进价格87.98元/条;购进云烟(紫)3条,购进价格97元/条;购进真龙(软娇子)3条,购进价格57.24元/条;购进真龙(珍品)3条,购进价格84.8元/条;购进真龙(鸿韵)4条,购进价格174.9元/条;购进中华(软)1条,购进价格583元/条;购进玉溪(软)2条,购进价格201.4元/条;购进真龙(海韵)5条,购进价格445.2元/条;购进芙蓉王(硬)1条,购进价格218.36元/条;购进南京(雨花石)1条,购进价格455.8元/条;购进利群(新版)1条,购进价格122.96元/条,所购进的卷烟总额为6086.1元,购得上述卷烟后,黄桂香将该批卷烟用于其店内销售,销售的价格分别为:红河(硬)75元/条、红塔山(硬经典)90元/条、红塔山(硬经典100)110元/条、云烟(紫)120元/条、真龙(软娇子)65元/条、真龙(珍品)100元/条、真龙(鸿韵)200元/条、中华(软)700元/条、玉溪(软)230元/条、真龙(海韵)500元/条、芙蓉王(硬)250元/条、南京(雨花石)530元/条、利群(新版)150元/条。 至案发止,黄桂香已销售红塔山(硬经典)卷烟0.3条,其他涉案卷烟尚未售出,获取违法所得27.0元。
黄桂香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的规定,构成了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黄桂香作出如下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27元; 二、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6086.1元)8%的罚款,即:人民币486.89元(计算公式:6086.1元×8%=486.888元,保留两位小数为486.89元)的行政处罚。 两项金额合计为:27元+486.89元=513.89元,罚没款上缴国库。
486.89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阳区烟草专卖局
2023-06-25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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