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松山区欣阳灯饰照明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海杰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50404MA7HJHAF16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巴林大街以北、平双公路以东松山物流园区五金机电8号楼010115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赤松市监处罚〔2025〕315号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由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星辉灯饰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LED超薄筒灯(XY-TD-20W,生产日期2024年Ⅳ)经抽样检验,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项目不符合GB7000.1-2015、GB7000.201-2008标准要求,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当事人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和产品试验报告,但与经检验不合格的LED超薄筒灯生产厂家与产品型号不一致,所以执法人员不予采纳。关于当事人询问称进货数量25个,抽样记录显示进货30个,当事人称因为未清点清楚,所以在抽样记录中登记进货数量为30个,抽样记录以抽样现场笔录系在现场经办案人员及当事人双方签字认可,且当事人在抽样后未对进货数量提出异议,应对抽样记录及现场笔录进货数予以采纳。本案当事人采购涉案产品30个,单价11元/个,售价15元/个,销售7个,货值金额450元,违法所得28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00.00元
赤峰市松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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