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纳莱斯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丁莉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0311MA2TBQT377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吴小街镇合一冷鲜城(二区)26号楼30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28
(2025)苏0585民初1035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杨*
安徽纳莱斯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太仓市人民法院
2
2025-09-09
(2025)苏0585民初1035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杨*
安徽纳莱斯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太仓市人民法院
3
2025-04-25
(2025)苏0585民初509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杨*
安徽纳莱斯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太仓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蚌市监处罚〔2025〕199号
当事人主要从事光伏储能、移动电源以及电池维修、电芯转镍、电芯分容等代加工业务。当事人2025年开始在抖音平台开始直播卖货,客户下单可以定做电池。2025年4月28日余龙(龙子湖区电动自行车火灾车主)通过抖音联系当事人,定做了72V80Ah的电池,由于当事人未能制作80Ah电池,5月9日,当事人为余龙安装了72V50Ah三元锂电池,安装车辆为雅迪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R3072Z),依据产品销售合同,电池销售金额3500元,安装费赠送。根据GB17761-2024《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6.3.5“电池和电池组电:电动自行车的电池组标示的标称电压通常可选择为24V、36V或48V,标示值不应超过48V。”的要求,经当事人加装72V50Ah电池,导致电动自行车不符合GB17761-2024要求。电动自行车着火后,当事人向余龙进行赔付。当事人共计销售8组电池,其中1组(销售给余龙)为线下销售,其余7组为线上销售,火灾事件发生后当事人主动召回售出电池,当事人提供公司经营过程和产品去向的说明和召回产品照片。当事人加装电动车蓄电池没有违法所得。
1;罚款捌仟元。
8000.00元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