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重庆市力天玻璃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8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春红注册资本:5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732037268XM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合川区清平镇杨柳坝二社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06
(2025)渝0117民初6451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永丰金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唐**,重庆市力天玻璃有限公司,张**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2
2025-06-04
(2025)渝0117民初6451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永丰金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重庆市力天玻璃有限公司,张**,唐**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3
2025-05-15
(2025)赣0124民初1775号
承揽合同纠纷
江西顺凯实业有限公司
重庆市力天玻璃有限公司
进贤县人民法院
4
2025-04-17
(2025)渝0117民初495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重庆合川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
重庆市力天玻璃有限公司,唐**,宾**,张**,唐**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5
2025-02-06
(2025)渝0117民初88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明帆纸制品有限公司
重庆市力天玻璃有限公司,张**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6
2025-01-09
(2024)渝0113民初25572号
服务合同纠纷
黄*
重庆市力天玻璃有限公司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7
2024-12-25
(2024)渝0117民初1417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唐**
重庆市力天玻璃有限公司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8
2024-12-17
(2024)渝01民终13451号
劳动争议
唐**
重庆市力天玻璃有限公司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9
2024-12-12
(2024)渝0117民初14250号
民间借贷纠纷
重庆市隆谊选煤有限公司
重庆市力天玻璃有限公司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10
2024-11-25
(2024)渝0117民初11804号
股权转让纠纷
周**
重庆市力天玻璃有限公司,张**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5-25
2023-04-18
(2023)渝0117民初3019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重庆星源玻璃器皿有限责任公司与重庆市力天玻璃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3-04-28
2022-08-26
(2022)渝0117民初4823号
劳动争议
重庆市力天玻璃有限公司与陈**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141999.80元
民事案件
3
2022-12-07
2022-10-17
(2022)渝0117民初6845号
劳动争议
陈**与重庆市力天玻璃有限公司劳动争议(9462)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12-08
2021-05-06
(2020)渝0117民初8729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屈**与重庆市力天玻璃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8791.11元
民事案件
5
2021-05-21
2020-11-27
(2020)渝0117民初3832号
劳动争议
潘**与重庆市力天玻璃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40112.93元
民事案件
6
2021-05-21
2021-04-30
(2021)渝01民终1555号
劳动争议
潘**与重庆市力天玻璃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54467.67元
民事案件
7
2021-05-12
2021-04-13
(2021)渝01行终160号
行政给付
潘**与重庆市合川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重庆市力天玻璃有限公司行政给付二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8
2021-05-12
2020-12-01
(2020)渝0117行初94号
行政给付
潘**与重庆市合川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合环(执)罚﹝2025﹞36号
当事人在重庆市合川区清平镇杨柳坝二社开办的玻璃制品生产项目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当事人在重庆市合川区清平镇杨柳坝二社开办的玻璃制品生产项目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对其罚款肆拾万玖仟柒佰捌拾伍元。
409785.00元
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局
2025-07-01
2
合环(执)罚﹝2024﹞16号
当事人在重庆市合川区清平镇杨柳坝三社开办的玻璃器皿生产项目停运污染防治设施未同时停运相应生产设施,违反了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当事人在重庆市合川区清平镇杨柳坝社区三社开办的玻璃器皿生产项目停运污染防治设施未同时停运相应生产设施,违反了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对其罚款壹万元。
10000.00元
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02-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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