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高州市长坡镇文波摩托车行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魏文波注册资本:4.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440981MA55975788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高州市长坡镇五星路与S280交界处(梁志屋)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高州市监长坡处罚[2024]311号
经查明,当事人高州市长坡镇文波摩托车行从高州市鸿大车行(具体进货时间当事人已记不清楚)购进2台型号为TL1200DT-33H的台铃牌电动两轮摩托车摆放在其经营场所内进行销售,该型号电动两轮摩托车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一致性证书”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台铃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企业地址:惠州市博罗县龙华镇柳村村龙城大道龙城南四路6号,CCC证书编号(版本号):2023011102576832(00),最高设计车速(km/h):51km/h,充电器型号:72V5A,动力蓄电池型号:6-EVF-35,动力蓄电池类型:铅酸,动力蓄电池容量(Ah):35,动力蓄电池生产者:浙江超威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充电器生产者:杭州明坤电器有限公司。至2024年8月13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当事人销售的上述2台台铃牌电动两轮摩托车均未配备与“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一致性证书”信息一致的蓄电池和充电器。又查明,当事人从网上的配件店购进靠背垫的配件,擅自对其销售的上述2台型号为TL1200DT-33H台铃牌电动两轮摩托车加装了靠背垫进行销售,与该型号电动两轮摩托车认证检测的《检验报告》中“受检产品照片”的车辆外形不一致,认证检测的《检验报告》附录“摩托车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和主要配置备案表”项目中也没有靠背垫的备案项目。当事人购进销售的上述2台台铃牌电动两轮摩托车销售价格为3780元/台,货值金额共7560元,至2024年8月13日案发时止当事人还未售出,无违法所得。
罚款6000元,上缴国库。
6000.00元
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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