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乡厨子美食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281MA4FRGDQ4B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赤壁市赤马港办事处龙翔路丰业盛世20号楼113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赤壁市监处罚〔2023〕116号
当事人自2021年10月28日经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开始,利用其租赁位于赤壁市赤马港办事处龙翔路丰业盛世20号楼113铺的经营场所,对外从事餐饮经营,并于2022年1月6日取得了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中型;含网络经营);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不含自制生鲜乳饮品)的食品经营许可。
2022年10月本局在开展涉餐饮行业餐(饮)具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查时,对当事人餐饮店使用的餐(饮)具进行了监督抽样。此次监督抽样的餐(饮)具包含有当事人店清洗消毒后准备待用的一批复用餐具杯子。监督抽样的杯子经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有限公司对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和大肠菌群(纸片法)等两个项目进行检验,其中:大肠菌群依据GB14934-2016(附录B B.2纸片法)进行检验,实测值结果为:检出,该项目不符合GB 149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的“不得检出”的标准指标,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2年11月11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将该抽样检验结果移送本局予以核查处置。11月15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编号:NO:FCX2200410171)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编号:XC22421281342231303),并对当事人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餐(饮)具的行为,依法下达了赤市监责改通字【2022】AX-61号《责令改正通知书》和赤市监当处字【2022】AX-61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店进行整改,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并给予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
2023年2月16日本局在开展2023年度元旦期间涉食品安全专项抽样检查时,再次对当事人餐饮店使用的餐(饮)具进行了监督抽样。本次抽样检查了当事人店使用的复用餐具勺子、筷子、骨碟等。经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其中:筷子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项目实测值为0.016mg/100cm2,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的“不得检出”的标准指标,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3月6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涉筷子的《检验报告》(编号NO:2302002495)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编号:XBJ23421281602730158ZX)。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对检验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10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