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成都兴达利洲汽车零配件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青芳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10107MA7LBQN9X8所属地区:四川省
企业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四段51号1栋15层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成高市监处罚〔2026〕82号
经调查,当事人现场经营的产品是从江苏五洲塑件有限公司进购的,取得了江苏五洲塑件有限公司本田车系零配件销售的授权,提供了授权书、合同及相关资质。我局对当事人位于成都高新区创业路36号04号仓库进行检查时,发现其中26种汽车零配件(上述产品)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经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委托单位广州诺顿商务顾问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于沨当场鉴定,26种汽车零配件(上述产品)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2025年12月22日,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向我局出具了《鉴定书》(HMCI零证明2025-268),说明26种汽车零配件(上述产品)未经授权带有“HONDA”、“”商标标识,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n 经当事人陈述,26种汽车零配件(上述产品)是2024年11月当事人参加江苏常州汽车零配件展销会时,在展销会场外有销售人员向当事人推销汽车零配件,当事人在询问本田车系的零配件价格后,发现比平时进购品牌零配件的价格要低很多,当场购进了92件汽车零配件,该销售人员称只收现金,当事人以现金结算货款共3223.2元,没有进购票据,有当事人自制的产品入库单,以上产品无法提供相关授权资质。\n 经核实当事人产品入库单,查询2024年11月至2025年12月销售记录,当事人共进购了92件汽车零配件(已销售18件,现场数量为74件),“”中网标志683件(赠送给客户7件,现场数量为676件),共计750件。当事人已销售的汽车零配件品类按照销售价格计算;未销售的汽车零配件品类,经核实销售记录没有销售价格,所以按照进购价格计算;当事人的经营总金额为3943.2元。
建议对当事人作出以下处罚:\n1.没收侵权汽车零配件750件(上述产品)。\n2.罚款3943.2元(人民币:叁仟玖佰肆拾叁元贰角)。
3943.20元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1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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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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