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丽婴宝母婴用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玉凤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302MA2CPTWG1C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蝉街商厦G、H幢13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鹿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588号
2023年3月28日,当事人在温州市鹿城区蝉街商厦G、H幢134号后门空地随意堆放纸板盒(箱)一类的生活垃圾,方量计1.58立方米。2023年03月29日,执法人员现场复查,拍摄了事发地生活垃圾已清理完毕的整改照片。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已构成个人随意倾倒生活垃圾。
鉴于当事人随意堆放生活垃圾计1.58立方米,依据《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定》(温综法发〔2021〕121号)市容环卫第67项,处人民币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因其本自然年度初次违法,且积极配合调查、及时整改到位,依据《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定》(温综法发〔2021〕121 号)第五条第二项、第三项,依法从轻处罚。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建议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300.00元
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05-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