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鑫宝大药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田国新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524MA40PHRGXJ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商城县城关镇赤城路南段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商市监处罚﹝2024﹞199号
2024年10月29日,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商城县鑫宝大药房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在该药店内北侧的处方药区展柜上发现存列有待销售的善举?痛风舒片七盒,(国药准字:Z20080424,生产日期:2022年10月27日,有效期至2024年10月26日,企业名称:康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未见临期药品专柜,上述药品与其它有效期药品混放在一起,因上述药品已经超过有效期,执法人员现场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依法对上述药品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2月7日从湖南恒昌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进上述批次善举?痛风舒片20盒,购进价格7.99元/盒,销售价格9.8元/盒。通过当事人提供的该店销售终端截屏获知当事人自2024年10月20日止共销售上述药品共13盒,剩下的7盒超过有效期后未售出,无违法所得,该案药品货值金额68.6元。
1.没收超过有效期的痛风舒片7盒;2.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