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融安颖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邱逸奎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224348504197G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融安县长安镇五里亭(原融安机务段职工宿舍楼C-01、C-02、C-03、C-10)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融安市监处罚〔2025〕131号
经查,当事人在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于2025年8月1日以每斤20.00元的成本价生产涉案批次的“脆蜜金桔干片”共35袋(500克/袋),其中3袋用于产品出厂检验,2袋当事人自行食用,剩余30袋涉案产品经出厂检验合格后,以15.80元/斤至39.80元/斤不等的价格在拼多多平台对外销售。
上述涉案的“脆蜜金桔干片”外包装均贴有“食品名称:脆蜜金桔干片;配料表:融安脆蜜金桔;净含量:500g;生产者名称:广西融安颖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地址:融安县长安镇五里亭(原融安机务段职工宿舍楼C-01、C-02、C-03、C-10);联系方式:13078022345;生产日期:2025.8.1;保质期6个月;贮存方式: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345022400427:产品执行标准:GB/T 10782;食用方法:即食或开水冲泡饮用”的信息标签,但未标明产品类型,亦未张贴有食品营养标签。
当事人在标签中未清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的情况下,将产品命名为“脆蜜金桔干片”,不符合GB 7718-2011《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4.1.2.1 应
当事人生产经营食品和标签内容不符且无食品营养标签的“脆蜜金桔干片”代用茶的行为,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综上,办案人员建议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2000.00元。
上述罚没款合计2000.00元,上缴国库。
2000.00元
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