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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山县清姐鲜面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定菊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20524MADH72L70G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天水市武山县洛门镇蔬菜批发市场C区4号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天武)市监罚〔2025〕41号
2025年6月26日,武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武山县清姐鲜面店进行检查,全程由负责人王鑫陪同。经查,该店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有《营业执照》,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内容与实际相符,《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主体业态:食品小销售店,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销售,散装食品(不含含冷藏冷冻)销售,经营场所面积30平方米,在其经营场所靠东边墙处摆放有压面机一台,靠西边墙有操作案板一个,在其店内烘干区悬挂有待烘干的挂面4排,靠南边北门处存放有自己包装的挂面200包;在该店压面机处地上放有一塑料筐饺子皮和切面片有红色、绿色斑点,感官性状异常且存在异味。在其食品贮存区面粉靠墙摆放、地上有烟头等杂物,执法人员留有影响资料佐证。 经执法人员拍照取证,报局主要领导批准后,对上述超过保质期食品依法予以扣押,同时当场开具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和财物清单,告知当事人具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对扣押决定无异议。 2025年7月25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送达询问通知书。7月25日,执法人员对该店经营者王鑫进行询问调查并制作了笔录。当事人在调查过程中承认检查当日一塑料筐饺子皮和切面片确有红色、绿色斑点,感官性状异常且存在异味。当事人自述是前一天剩下的准备做挂面的,货值金额约45.00元。由于当事人对销售情况未做记录,故无法确定违法所得。当事人对以上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以后一定改正不再出现违法行为。
对武山县清姐鲜面店(个体工商户)进行了: 1.罚款:金额3000元; 2.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经营的饺子皮、面皮一塑料筐;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3000.00元
武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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