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振西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年全 | 注册资本:16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83688027702U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西坞街道西坞南路8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8-03
2020-07-10
(2020)浙0213执1107号
其他案由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波市奉化区振西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土地行政处罚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奉自然资规罚决字﹝2024﹞第000028号
当事人宁波市奉化区振西城建开发有限公司于于2022年12月初至2023年1月期间在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西坞街道白杜(南岙)村实施了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修订版)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修订版)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修订版)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3278平方米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位于宁波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奉化区实施方案内的3278平方米土地上建造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对非法占用的3278平方米茶园处以每平方米450元的罚款,计1475100元。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须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法规监察科办理相关手续后,将罚没款缴纳至指定银行:奉化工商银行(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非税资金专户,账号:390132*********7812,单位编号006001,项目代码030199)或奉化农商银行(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非税资金专户,账号:201000*****2749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单位编号006001,项目代码030199)。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额的3%加处罚款。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3278平方米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位于宁波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奉化区实施方案内的3278平方米土地上建造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对非法占用的3278平方米茶园处以每平方米450元的罚款,计1475100元。
1475100.00元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10-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