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同美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成永华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27MA60CDUU5B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石林镇两河口1-135号2楼406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26
(2025)渝0101民初319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巴南支公司,华*,重庆同美物流有限公司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2
2025-06-25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北京复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重庆同美物流有限公司,汪*,陈**
三河市人民法院
3
2025-06-25
(2025)冀1082民初2782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北京复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重庆同美物流有限公司
三河市人民法院
4
2024-07-08
(2024)粤0305民初7981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重庆同美物流有限公司,兰**,肖**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5
2024-04-10
(2024)豫05民终96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重庆同美物流有限公司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5-08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北京复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汪*,陈**,重庆同美物流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三河市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川区城市管理局罚审字﹝2026﹞第000003号
重庆同美物流有限公司涉嫌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
1、警告;2、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5000.00元
重庆市南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6-02-02
2
长交执罚﹝2025﹞0027号
2025年10 月 20 日 15 时 52 分许,长顺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长顺县广顺镇洞口村路段开展执法检查,王进昌驾驶渝 DC3957 行驶至该路段时被查获,经谁查,王昌进,从业资格证号:522729********3613,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联系地址:贵州省长顺县摆所镇格丁村椅坡组,驾驶四轴重型自卸货车渝 DC3957,渝 DC3957 车辆业主为重庆同美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500227009380,道路运输证号:渝交运管渝字 500110156506号,核定车货总重质量 31000KG,核定货厢栏板高度:1500毫米,运输可分载货物岩崖从贵阳市花溪区孟关运输到安顺市西秀区双堡镇,现场未提供磅单,经过现场执法人员与驾驶员王昌进共同测量,渝 DC3957 车辆货厢栏板高度为 2300 毫米。2025年 10月 23 日 10 时 20 分许,在长顺县广顺镇洞口村停车场,经过长顺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与驾驶员共同勘验,渝 DC3957 车辆核定货厢栏板高度 1500 毫米,测量高度为 2300 毫米,增高货厢栏板高度为 800 毫米,
责令恢复货厢栏板高度决定给子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长顺县交通运输局
2025-10-23
3
开154交执罚20251353
2025年10月09日11时08分张秋平、谭京城在开州区长沙镇胡桥段对渝DA8128检查时发现,重庆同美物流有限公司的渝DA8128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可分载物品的重量超限)情况
罚款19500元(壹万玖仟伍佰元整)
19500.00元
重庆市开州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10-10
4
金路政罚﹝2024﹞28423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1月15日11时07分,金华市金东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在X114(金义东)金华方向K23+400发现重庆同美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重庆同美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玖仟零柒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农业银行金东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玖仟零柒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9075.00元
金华市金东区交通运输局
2024-09-12
5
金路政罚〔2023〕421259
2023年10月24日10时50分,东阳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王军、何玉伟在X511上岭县K9+800处检查,发现李松松驾驶渝DC3957自卸货车从东阳市佐村镇麻车岭拉石料前往诸暨市陈宅镇,轮胎未经冲洗致泥土带到公路上,造成公路路面污染。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其行为涉嫌污染公路。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东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3-10-26
6
金东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403号
当事人重庆同美物流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在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澧浦镇和谐南街、环徐线交叉口东南侧空地实施了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2.警告。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中行、农行、建行、工行、金华银行、成泰银行金华市区各营业部网点或扫描决定书上的二维码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5000.00元
金华市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10-01
7
金路政罚﹝2023﹞421102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03月29日03时18分,东阳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114金义东K38+800M(义乌往东阳方向)检查时发现重庆同美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重庆同美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肆佰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农业银行东阳市支行(东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备注:东阳市交通运输局、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肆佰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16440.00元
东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3-09-05
8
川0901交罚﹝2023﹞0439号
2023年6月20日,遂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驻船山区大队执法人员接船山交警移交:驾驶员蒋海军驾驶渝DX3817四轴重型自卸货车满载泥夹石,从涪江五桥运往南充顺庆区,执法人员将该车引至凉水井超限检测站称重检测,测得该车车货总重为109.1吨,该车限载31吨,超限78.1吨,超限率为251.94%。执法人员现场发现渝DX3817货厢与《道路运输证》、《行驶证》原件不相符,经执法人员与当事驾驶员一同勘验,测得货厢两侧栏板各加高50厘米,后栏板加高50厘米。当事人的行为构成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货运车辆。
罚款
10000.00元
遂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06-21
9
金路政罚﹝2023﹞28185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03月22日16时39分,金华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114(金义东)金华方向K23+400检查时发现重庆同美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重庆同美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玖佰零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农业银行金东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玖佰零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16905.00元
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2023-04-27
10
金路政罚﹝2023﹞28121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02月06日09时11分,金华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114(金义东)金华方向K23+400检查时发现重庆同美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重庆同美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肆佰壹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农业银行金东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肆佰壹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21415.00元
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2023-04-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