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大岭镇人和食品批发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殷井茹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82MA17TKR26L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长春市榆树市大岭镇怀家街道道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榆市监处罚〔2025〕377号
榆树市大岭镇人和食品批发商店成立于2020年12月07日,经营范围为: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酒类、青菜、水果、日用百货、粮油,经营者:殷井茹。上述过期的医用防护口罩折叠型GB19083-2010,产品批号20221202(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晥械注准20202140538)(生产日期2022年12月2日,失效日期2024年12月1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当事人于疫情期间在淘宝商城上购进1盒(20个)自用。上述医用防护口罩在过期后共计10个,于2025年3月31日向消费者销售了1个,对当事人经营二类医疗器械未进行备案和经营过期医疗器械的情况当即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经营二类医疗器械未进行备案和经营过期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且已经改正。销售价格为2元/个,执法人员依法扣押过期库存9个。确定货值金额为20元,认定其违法所得为2元。
2025年4月6日,我局接到吉林省接诉即办工单(编号:WX25040622010000043),举报人称2025年3月31日在榆树市大岭镇人和食品批发商店购买到了过期1个“口罩”(生产日期:2022年12月2日,失效日期2024年12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刘彬、朱思雨于2025年4月7日对其进行现场检查,在榆树市大岭镇人和食品批发商店货架下发现9个“医用防护口罩”(生产日期2022年12月2日,失效日期2024年12月1日)已超过有效期,对上述超过有效期口罩现场予以扣押。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过期的“医用防护口罩”9个;2.没收违法所得2元;3.罚款人民币:5000元,共计5002元。
5000.00元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