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县杜家面食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杜福焕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321MA7C5JHM8C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鸡东镇前进街十二委中心农贸市场5号门市(振东路28号)(申报承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鸡东市监处罚〔2025〕23号
经查,当事人在2024年12月19日制作了30个枣馒头,按照配比将面粉、小苏打、红糖、大枣、甜蜜素混合一起,放到蒸箱20多分钟至熟,销售价格为1.00元/个,销售给抽样单位10个,剩余均以零售的方式销售完毕,销售金额为30.00元。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时有炸锅1个、醒发箱1个、蒸馒头锅1个,现场未发现抽检批次枣馒头。2025年1月24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检验报告(编号:No:2024ZF1047),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复检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和异议。现场提取了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食品小经营备案表复印件1份,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表复印件2份及部分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供货商资质。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以及未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制度的行为,现场制作并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鸡东市监责改[2025]5号。现场对4袋金田®甜蜜素进行扣押,并送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鸡东市监强制[2025]2号,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作了现场检查笔录,现场检查、核查已拍照。当事人于2025年2月14日提交了召回计划、排查原因及整改报告,并张贴召回公告。2025年2月17日, 经过再次检查当事人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及使用情况,能按规定使用添加剂并如实记录使用记录。
1、没收被扣押的违法经营的原料“金田®”甜蜜素4袋,上缴销毁;
2、没收违法所得30.00元,上缴国库;
3、罚款2000.00元,上缴国库;
上述罚没款合计2030.00元,上缴国库。
2000.00元
-
2025-03-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