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南京顺迈物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裁判文书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法涛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20113080286917Q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街道华电路99号颐和家园05幢05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14
(2026)沪0120民初753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上海独杉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苏*,南京顺迈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2
2019-10-28
(2019)苏01民终916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邹**,屈**,南京顺迈物流有限公司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19-08-08
(2019)苏0116民初485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邹**
屈**,南京顺迈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1-13
2019-08-30
(2019)苏0116民初485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邹**与被告屈**、南京顺迈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8004.70元
民事案件
2
2019-11-13
2019-11-04
(2019)苏01民终916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与被上诉人邹**、屈**、南京顺迈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嘉路政罚﹝2024﹞26871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9月03日09时26分,平湖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228国道与白沙路路口检查时发现南京顺迈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南京顺迈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伍佰叁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嘉兴银行平湖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伍佰叁拾元整。
12530.00元
平湖市交通运输局
2024-09-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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