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润辉建筑材料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乔二宁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6MA78XGKM8X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527号源凯第一城26号综合楼B座商务办公2105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税稽罚〔2025〕110号
你单位2023年期间向个人租赁机械设备用于新疆乌鲁木齐仓房沟某部运动场建设项目,却取得湖南桐如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8份,发票代码043002000211,票号21010088~21010095,金额合计792,000.00元,税额合计7,920.00元,价税合计799,920.00元,货物名称为机械租赁费;取得长沙枫枧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份,发票代码043002000211,票号977063241,金额98,910.89元,税额989.11元,价税合计99,900.00元,货物名称为机械租赁费;取得长沙库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5份,发票代码043002000211,票号16740183~16740187,金额494,554.45元,税额4,945.55元,价税合计499,500.00元,货物名称为机械租赁费。
你单位取得上述虚开发票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993〕6号发布 国务院令第764号修订)第二十三条第二项“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规定,构成发票违法行为。
其他违法
1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5-07-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