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桦南县前进于氏面食作坊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柴大海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822MA1BHAXB9W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新华小区1号楼南数6门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桦南市监处罚〔2026〕6号
当事人于2019年3月21日成立,取得营业执照,现持有食品小经营备案表,从事馒头、花卷面食加工和外购饼的经营活动。当事人制售馒头的配方为面粉25kg、水10kg、双效泡打粉125g、食用面碱15g、精制盐50g、高活性干酵母125g、复配面包乳化膨松剂15g。当事人柴大海供述从2025年8月开始馒头卖的慢了容易坏,所以从2025年8月20日开始使用了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钠、2025年10月29日开始使用了食品添加剂丙酸钙,但受馒头销量影响并不是每次都添加只有在馒头销量不好易变质发霉时才会添加。当事人供述于2025年11月5日生产馒头1900个,制作馒头用了面粉125kg、水50kg、双效泡打粉625g、食用面碱75g、精制盐250g、高活性干酵母625g、复配面包乳化膨松剂75g、脱氢乙酸钠250g、丙酸钙250g,制作的馒头以每个人民币0.50元的价格于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6日全部销售,合计销售金额人民币950.00元。当事人制售的馒头于2025年11月05日被黑龙江省天润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桦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的抽样机构)依法抽样检验,2025年11月19日经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当事人制售的上述批次抽检的馒头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于2025年8月20日开始在生产馒头时添加脱氢乙酸钠至2025年11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当场送达检验报告(NO:A2250533300154019C)止,使用脱氢乙酸钠共生产8000个馒头并以每个0.50元的价格进行销售,共计销售金额人民币4,000.00元,违法所得人民币4,000.00元,货值金额人民币4,000.00元。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建议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天柱牌天柱脱氢乙酸钠(净含量1kg/袋)15袋,新星牌丙酸钙(净含量500g/袋)16袋;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000.00元;3、罚款人民币65,000.00元。合计人民币69,000.00元,上缴财政。
65000.00元
-
2026-02-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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