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重庆市合川区红瑞乐邦北环路药房(个人独资)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秀琴注册资本:2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2500117MA605D7643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合川区钓办处北环路137、139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合市监处罚〔2025〕736号
经查, 2025年1月24日当事人从重庆壮壮商贸有限公司购买“优芙加-冻疮膏”5支,该产品商品进货票据显示信息为:全名“优芙加-冻疮膏”,厂商 欣成康,规格 20g,单位 盒,数量 5,单价 3.5元,合计17.5元,批号20241202,有效期至20271201。该产品于2025年1月30日由重庆壮壮商贸有限公司运输至当事人经营场所,并向当事人提供销售出库单及其他材料,当事人店长王雪在该出库单上签字确认。 重庆壮壮商贸有限公司向当事人提供案涉商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显示信息“备案编号:黔东南械备20240005;备案人名称:欣成康药业(贵州)有限公司;备案人住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岑巩县舞水街道食品产业园6栋;生产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岑巩县舞水街道食品产业园6栋;产品名称:导光凝胶;型号/规格:综合型、甲周型、皮肤型、足部型、肛部型、腋部型、唇部型、皮肤I型、耳部型、私密型、涂抹型、疤痕型、皮肤Ⅱ型、婴童型、甲状腺型、口腔型;规格:1.5g、2g、3g、4g、5g、10g、12g、15g、20g、25g、30g、35g、40g、45g、50g、55g、60g、65g、75g、80g、85g、90g、100g、120g、150g、160g、180g、200g、210g、220g、240g、260g、280g、300g、350g、450g、500g、600g、2ml、3ml、4ml、5ml、10ml、12ml、15ml、20ml、25ml、30ml、35ml、40ml、45ml、50ml、55ml、60ml、65ml、70ml、75ml、80ml、85ml、90ml、100ml、120ml、150ml、160ml、180ml、200ml、210ml、220ml、240ml、260ml、280ml、300ml、350ml、450ml、500ml、600ml;产品描述:本品由瓶体或软管、瓶盖或容器和凝胶组成。凝胶由纯化水、甘油、卡波姆、纤维素、丙二醇、硬脂酸组成。产品不应含有发挥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作用的成分,不应包含附录所列成分。非无菌产品;预期用途:用于光子治疗过程中隔热和导光,与光子治疗设备配合使用;备案单位: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日期:2024年6月3日。” 案涉医疗器械“优芙加 冻疮膏”外包装正面显示“优芙加 冻疮膏 导光凝胶(H型)产品规格 20g 【适用人群】适用于皮肤皲裂、冻裂、瘙痒、冻疮、干裂、裂口、脱皮、补水、保湿等人群,在光子治疗过程中隔热和导光人群,与光子治疗设备配合使用。”该产品外包装侧面显示“【产品名称】导光凝胶【产品型号】H型【产品规格】20g【预期用途】用于光子治疗过程中隔热和导光,与光子治疗设备配合使用【适用人群】适用于皮肤皲裂、冻裂、瘙痒、冻疮、干裂、裂口、脱皮、补水、保湿等人群,在光子治疗过程中隔热和导光人群,与光子治疗设备配合使用。【使用方法】洗净并擦干患处,将本品适量涂抹使用,每日2-3次(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使用次数)”。该产品外包装背面显示“【生产批号】20241202【生产日期】20241202【有效期至】20271201”。 另查明,案涉医疗器械“优芙加 冻疮膏”于2025年2月1日,销售一盒,售价8.33元,2025年11月1日户销售2盒,合计23.6元,另有两盒产品在店内待销售,零售价为9.8。故案涉“优芙加 冻疮膏”货值金额为已销售产品货值金额加待销售产品货值金额,即8.33+23.6+9.8*2=51.53。违法所得为已销售案涉医疗器械的销售额8.33+23.6=3
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2没收违法所得31.93元。
5000.00元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