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贵阳天雨广告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熊代全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102MACHDMMQ8X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中华南路街道都司路70号附15号[中南办事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筑南烟处﹝2026﹞第083号
2026年06月05日10时32分,贵阳市南明区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人员王怀、靳越峰、陆金国经出示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后,依法对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中华南路街道都司路70号附15号[中南办事处](贵阳天雨广告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我局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发现该经营场所大约12平方米,烟草专卖执法人员进入其店内检查时,在进门左侧烟柜台下方发现一批涉嫌违法卷烟。经现场询问当事人熊代全,熊代全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证号:520102112201。经我局烟草专卖执法人员与持证人熊代全现场清点,该批涉案卷烟的品牌和数量为:ESSE(MENTHOL)1条,合计1个品种计1条。在该批涉案卷烟上未发现有“由中国烟草总公司专卖”字样,当事人熊代全无法提供该批涉嫌违法卷烟购进的合法有效票据。鉴于上述涉案卷烟可能灭失。经本局领导批准,贵阳市南明区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当即在现场对该批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并现场封装。(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编号:筑南烟存通〔2026〕第038号)。经查:当事人熊代全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烟草专卖证号:520102112201,有效期是2026年04月24日起至2027年12月30日止)在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中华南路街道都司路70号附15号(下述简称经营场所)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该批卷烟是熊代全于2026年2月左右,从一名年龄50岁上门推销卷烟的陌生男子处用现金购进的。购进这批卷烟是为了在上述经营场所内进行销售,尚未销售出去就被执法人员查获,未发现有违法所得。经查询全国统一专卖监管平台贵州省专卖监管子系统,持证人熊代全在一年内未因涉烟违法行为被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过。该批被先行登记保存的1个品种1条卷烟经贵州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定,无明确鉴别检验结论,备注为盒包上无“由中国烟草总公司专卖”字样,结合对查获卷烟拍照取证,外包装上均无“由中国烟草总公司专卖”字样为外国品牌卷烟,符合无标志的外国卷烟的特征。当事人熊代全无法提供购进该批卷烟合法有效的购进凭证,因无法查清购进价格,本局依法进行核价,核定价值为237.76元。本局认定熊代全销售无标志的外国卷烟价值为237.76元。
综上所述,根据《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卷烟走私整顿卷烟市场通告的批复》(国函〔2000〕第13号)附件文件《关于严厉打击卷烟走私整顿卷烟市场的通告》第二条的规定,贵阳市南明区烟草专卖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没收无标志的外国卷烟壹(1)个品牌壹(1)条。
0.00元
贵州省烟草专卖局
2026-09-1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8-20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