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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八步区味之源副食品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燕君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1102MA5L062F70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贺州市八步区灵峰南路8号远东国际城吉隆苑首层东110号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贺八市监处罚〔2026〕2号
2025年12月19日,我局接到贺州市城区烟草专卖局案件移送函(贺城烟移〔2025〕第86号)和随函附案件材料1份35页,移送财物清单2页及涉案烟草制品实物。该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12月16日在贺州市八步区灵峰南路8号远东国际城吉隆苑首层东110商铺陈燕君经营的“贺州市八步区味之源副食品店”(以下简称当事人)查获双喜(硬经典)等共37个品种,合计73.5条卷烟。同日,该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73.5条卷烟采取了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经该局调查核实,当事人在经营上述烟草制品时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和《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于2025年12月19日将此案移送我局办理。 经调查,据现场笔录、相片、实物和当事人经营者供述,当事人于2025年11月初从八步城区一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商户处购进双喜(硬经典)等37个品种的卷烟存放在其位于贺州市八步区灵峰南路8号远东国际城吉隆苑首层东110商铺的“贺州市八步区味之源副食品店”对外进行销售,于2025年12月16日被贺州市城区烟草专卖局和贺州市公安局八步分局联合执法检查查获。 经贺州市城区烟草专卖局出具证明证实,当事人于2025年11月起在贺州市八步区灵峰南路8号远东国际城吉隆苑首层东110商铺经营上述烟草制品零售业务过程中,未取得烟草专卖部门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本案涉案烟草制品的违法经营总额为15583元,本案当事人的违法所得无法计算,按照行政处罚有利于当事人原则,视为本案当事人无违法所得。
1.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2.处以违法经营总额(15583元)20%即3116.6元的罚款。
3116.60元
贺州市八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07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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