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宝龙分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均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2MA5UU3A41M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涪陵区百花路88号宝龙广场LG层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3-20
(2023)渝0102民初124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伍**
张*,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宝龙分公司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2
2022-10-20
(2022)渝0103民初27112号
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
潍坊造字文化中心
广东捷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揭阳市榕城区金诚食品有限公司,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宝龙分公司,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涪陵市监处字(2023)208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7年9月15日成立并取得《营业执照》,于2022年12月7日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签发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当事人在位于重庆市涪陵区百花路88号宝龙广场LG层从事食品经营等活动。当事人于2023年3月20日在供货商“重庆乐高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购进“牛蛙(其他水产品)”12.5kg,购进单价为18.57元/kg。购进时收集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详细内容见提供的证照复印件)以及该批次“牛蛙(其他水产品)”的检验报告。购进后,当事人将该批次“牛蛙(其他水产品)”同2023年3月19日剩余的1.24kg“牛蛙(其他水产品)”混合出售,销售单价为23.96元/kg。2023年3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的该批次“牛蛙(其他水产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人员按非无菌采样方式抽取了样品3.5kg(其中备份样品1.6kg),抽样时,当事人员工误将2023年3月19日的“牛蛙(其他水产品)”数量50kg作为了抽样基数上报,但2023年3月20日实际购进“牛蛙(其他水产品)”数量为12.5kg,当事人提供了2023年3月19日至3月20日的仓库收货单及进销存台账用于证明2023年3月20日购进“牛蛙(其他水产品)”数量为12.5kg的事实。该批次“牛蛙(其他水产品)”购进后,当事人共计销售14.16kg(正常计算方式为12.5kg+1.24kg=13.74kg,由于该水产品在称重时存在轻微误差,实际销售数量比正常计算数量多0.42kg,销售数量以收银系统数据14.16kg为准),销售金额共计339.19元(由于当事人收银系统默认四舍五入,顾客以现金支付和线上支付时存在几分钱差异,因此销售具体金额以当事人收银系统实际数据339.19元为准)。2023年4月14日,我局收到承检机构出具的“牛蛙(其他水产品)”《检验报告》(NO:D23SC01182),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呋喃唑酮代谢物,氯霉素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经营的上述批次“牛蛙(其他水产品)”的货值金额为12.5kg×23.96元/kg=299.5元,违法所得14.16kg(含轻微误差0.42kg)×23.96元/kg
责令消除影响,罚款
5000.00元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