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市方国庆糕点加工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方国庆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821MA48WB081E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京山市新市街道轻机大道西段(华信工业园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山市监处罚〔2023〕229号
经查明,该食品添加剂是当事人于2022年7月26日从武汉鑫联旺原料有限公司采购,共购进12罐,截止本局执法人员检查之日起已用7罐,还剩 5罐 (其中一瓶已用 1.8kg,还剩 0.95kg)。当事人有出入库台账, 能提供供货商的资质及该食品添加剂的合格证明文件及购货票据。该食品添加剂主要用于糕点(方国庆小圆饼、哈尼卷、粉 桃挚爱、枣蓉蛋糕)的加工制作,根据当事人的财务数据及电脑销售记录,该食品添加剂超过保质期后生产销售的食品如下: 京山市方国庆蛋糕房华联分店6月11日、12日销售哈尼卷4个,8.8元/个,共计35.2 元;京山圆圆蛋糕店6月8日销售粉桃挚爱2个,12.8元/个,计25.6元;11日、12日销售哈尼卷6个,8.8元/个,计 52.8元;13日销售枣蓉蛋糕5个, 13.8元/个,计69元。经核算,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的食品货值金额共计235元,违法所得为235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的违法行为的处罚,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执行。”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复配膨松剂5罐;
2、没收违法所得235元;
3、处罚款10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10235元。 ?
10000.00元
京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