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织金县吉果知果行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长栋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0524MA6EEMJD4D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织金县双堰街道安居11栋2号门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织市监处罚[2024]232号
经查,涉案食品沃柑是当事人于2024年3月22日从贵阳石板水果批发市场里面的花溪黄大鲜水果店购进的,共购进了3件129斤,进货价格是2.5元/斤。经对当事人询问得知,每件沃柑的框有七斤左右,除去框的重量,还有一些不新鲜的被扔掉了,销售量在九十多斤左右,销售未作登记,具体数量不记得了,销售的单价是5元/斤。在2024年4月19日收到检验报告当天店内已经没有该批次的沃柑。故货值金额为645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及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合法的事实; 2.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事实; 3.对当事人制作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事实; 4.现场检查照片1组,证明当事人经营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事实; 5.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食用农产品)及现场照片1组,证明我局执法人员抽检的事实; 6.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检测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证明我局执法人员抽检的事实; 7.检验报告(No:A2240127408122021C)及送达回证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事实; 8.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检验结果通知书确认收到回执单各1份,证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违法行为及合法权益的告知情况; 9.当事人提供的供货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销货清单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食品的合法来源; 10.当人事提供的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及贵农产品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检测报告各1份,证明当事人履行查验进货义务的事实; 11. 当事人提供的食品召回公告及公告张贴的照片1组,证明当事人积极主动减轻违法后果; 以上证据能相互佐证,且均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认可。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0.00元
织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12
2
织以那税罚〔2024〕5号
处罚金额700元
700.00元
贵州省税务局
2024-01-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