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朗田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红霞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MA5FT9JN1H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大刘镇杜庄村2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漯市监源处罚〔2025〕70号
经查,2025年3月7日当事人由原名称“深圳鸿伟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变更为“河南朗田商贸有限公司”,其公司经营地址(场所)由原“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布吉圩社区吉华路69号中心广场B做办公8A-B92”变更为“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大刘镇杜庄村22号”。经查询河南省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当事人在办理变更登记时当事人法人赵红霞通过注册身份验证后,提交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自建房证明、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等材料。其中自建房证明显示:位于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大刘镇杜庄村22号,该房屋可以作为经营场所申请注册登记。经查实,漯河市源汇区大刘镇人民政府未出具上述自建房证明。
2025年3月19日,当事人法人委托李娜到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源汇分局接受询问调查。2025年3月21日,我执法人员到当事人注册登记经营场所(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大刘镇杜庄村22号)现场核查,当事人法人赵红霞未配合现场核查。2025年5月24日,我执法人依法向当事人送达《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当事人拒绝提供相关材料,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并处1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100000.00元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源汇分局
2025-07-0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4-14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源汇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