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七茶奶茶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孟凡爽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1181MAD488XU5U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赵光农场18号楼北2门(申报承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北安市监处罚〔2025〕104号
2025年3月10日,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赵光分局执法人员邹文东、于海龙在检查中发现,辖区内北安市七茶奶茶店营业室南面柜台上摆有桂花乌龙茶一袋已过保质期。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十)项之规定,并于 3月 10日报请市局主管领导批准立案调查,经调查,孟凡爽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情况属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五)项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
0.00元
-
2025-05-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