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市南开区兰屋悦颜美容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建波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4MADHUMMK3X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西市大街格调春天92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22
劳动争议
赵**
天津煕和医疗美容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兰屋悦颜美容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2
2025-05-15
劳动争议
赵**
天津市南开区兰屋悦颜美容有限责任公司,天津煕和医疗美容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开市监处罚〔2025〕88-339
当事人为生活美容服务提供者。其使用的HP滋养精华液(国妆备进字J20173147,净含量3ml×5,限期使用日期2022/12/08,剩余2支);海恩焕肤修复精华(国妆备进字J201810901,净含量3ml×5,限期使用日期2022/12/03,剩余1支);海恩焕肤眼部精华(国妆备进字J201810888,净含量3ml×5,限期使用日期2022/09/02,剩余3支)已超过使用期限。当事人未建立上述涉案化妆品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无法提供供货者的营业执照、化妆品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无法提供涉案化妆品的使用记录。无证据证明本案货值金额、违法所得。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满足使用已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未尽进货查验义务的构成要件。
1、警告;2、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HP滋养精华液2支、海恩焕肤修复精华1支、海恩焕肤眼部精华3支;3、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21
2
津开市监处罚〔2024〕1222-1309号
虚假宣传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