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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鑫水源凿井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晓刚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2722MA77C96Q78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博州精河县城镇锦福小区6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博市水行罚字(2024)110号
2024年9月14日,博乐市水利局执法人员,在贝林哈日莫墩乡托森哈夏村巡查发现,东经82°22′6.69″,北纬44°41′34.5″坐标方位,发现精河县鑫水源凿井有限公司擅自凿井。
罚款人民币5000元(五千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博乐市水利局
2024-11-30
2
博市水行罚字(2024)72号
2024年7月19日,博乐市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在贝林哈日莫墩乡托森哈夏村巡查发现,东经82°21′2.86″,北纬44°42′15.6″坐标方位,精河县新水源凿井有限公司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
罚款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博乐市水利局
2024-08-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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