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双亿超市鑫三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冬一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300MA17LGXK7D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四平市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红路三隆新天地小区A16号楼1-2层103等三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四市监处罚〔2025〕108号
经调查,当事人于2024年12月16日从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县榆关乡大刘庄村崔守平(身份证号:130323194403280610 电话:13933530274)处购进涉案姜5千克,抽样3.1千克,剩余的1.9千克已于当日全部销售,购进价格10.78元/千克,销售价格11.98元/千克。货值金额59.9元,违法所得6元。
2025年1月21日,我分局收到市局交办的四平市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双亿超市鑫三隆店经营的姜经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同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告知书》及《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涉案姜全部售出,当事人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和异议。
经核查,当事人能够提供供货方资质和进货凭证,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构成了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拟免予处罚。
0.00元
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