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广西防城港五洲宏昌矿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罗长根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603680123708A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防城区防城镇防邕路物资总公司大院(写字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7-03-30
(2016)闽0181民初955号
劳务合同纠纷
徐**
广西防城港五洲宏昌矿业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福清市人民法院
2
2016-08-04
合同纠纷
徐**
广西防城港五洲宏昌矿业有限公司,罗**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福清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08-23
2017-12-28
(2017)闽0181执1957号
劳务合同纠纷
徐**、罗**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7-10-19
2017-02-27
(2016)闽0181民初955号
劳务合同纠纷
徐**与广西防城港五洲宏昌矿业有限公司、罗**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1612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防区市监处罚〔2026〕536号
2026年3月4日,本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广西市场监管准入一体化平台查询时发现,当事人未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23年度、2024年度年度报告和未向社会公示,且未依法办理歇业登记。2026年3月9日经局领导同意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实,当事人于2008年10月10日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成立,企业住所在防城区防城镇防邕路物资总公司大院(写字楼)。当事人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未依法办理歇业登记。2026年3月11日,本局对当事人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情况是本局在当事人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未发现悬挂有“广西防城港五洲宏昌矿业有限公司”的招牌,无经营迹象。本局通过税务机关协查,当事人超过6个月没有进行纳税申报。当事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且未依法办理歇业登记。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电脑咨询单》、《证据提取单1》和《证据提取单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企业公示信息企业年报截图)、《证据提取单3》和《证据提取单4》(广西市场准入一体化平台企业基本注册信息公示信息截图)各1份,证明当事人未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23年度、2024年度年度报告和未向社会公示的信息,且未依法办理歇业登记; 2、国家税务总局防城港市防城区税务局对防城区连续2年以上(含2年)未年报企业名单(206户)回复材料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超过6个月没有进行纳税申报; 3、《现场检查笔录》、《企业实地核查记录表》、《证据提取单5》各1份,证明本局对当事人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在当事人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未发现悬挂有该公司的招牌,无经营迹象。
吊销广西防城港五洲宏昌矿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0.00元
防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7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防城港市防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8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防城港市防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04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防城港市防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19-07-12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防城港市防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18-07-09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防城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防城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