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廖运滔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11028740027882X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隆昌市金鹅街道环城南路148号附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2-17
(2024)川民终59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四川省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建工第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2
2025-01-10
(2024)川1083民初565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成都臻致三才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省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隆昌市人民法院
3
2024-12-30
(2024)川1083民初436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四川省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都建工第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隆昌市人民法院
4
2024-12-25
(2024)川1083行初36号
罚款
四川省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省隆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隆昌市人民法院
5
2024-12-18
(2024)川1083民初436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四川省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都建工第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隆昌市人民法院
6
2024-12-17
(2024)川10民初12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魏**
周**,四川省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4-11-08
(2024)川1083行初36号
罚款
四川省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省隆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隆昌市人民法院
8
2022-03-30
(2022)川1083行初6号
行政处罚,罚款
四川省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省隆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隆昌市人民法院
9
2022-03-09
(2022)川1083行初6号
行政处罚、罚款
四川省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省隆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隆昌市人民法院
10
2021-11-30
(2021)川民终1326号
四川省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周**,杨**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4-25
2025-04-21
川1083民初1501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李**;成都亿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4-02-08
2024-01-26
(2023)川1083民初3259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陈**与邱**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4-02-08
2023-11-06
(2023)川1083执恢47号之四
买卖合同纠纷
隆昌市金鑫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与四川省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3-02-27
2023-02-22
(2021)川1083执恢56号之五
借款合同纠纷
邱**、黄**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2-09-29
2022-09-22
(2022)川1083民初172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四川省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市亿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2-09-29
2022-09-20
(2022)川1083民初393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四川省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建工第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2-09-29
2022-08-10
(2022)川1083民初3473号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四川省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隆昌支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2-09-21
2022-08-19
(2021)川1028民初3528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隆昌市宏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邱**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2-07-01
2022-06-01
(2022)川1083民初1851号
不当得利纠纷
四川省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隆昌永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不当得利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2-05-05
2022-03-18
(2022)川1083民初1757号
不当得利纠纷
四川省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隆昌永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不当得利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隆综执罚决字﹝2023﹞第0258号
四川省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马家巷危旧房改造项目中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修建,1号楼(审签规划总平为12号楼)、2号楼(审签规划总平为13号楼)均存在2-25层各层两个楼梯间东西两侧各有两处围合通高空间,共4处已浇筑楼层隔板,经测绘公司测绘,各层4处浇筑楼层隔板面积为28.06㎡,2-25层浇筑楼层隔板面积共计673.44㎡;10号楼2-28层各层两个楼梯间东西两侧各有两处围合通高空间,共4处已擅自增加浇筑楼层隔板,经测绘公司测绘,各层4处浇筑楼层隔板面积为28.06㎡,2-28层浇筑楼层隔板面积共计757.62㎡。浇筑楼层隔板共计2104.5㎡
"当事人:四川省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2〕川1083行初6号)判决内容,对你单位在隆昌市青年路马家巷片区危旧房改造惠民工程D-3地块、D-4地块E1#楼项目中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修建的行为重新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你单位在隆昌市青年路马家巷片区危旧房改造惠民工程D-3地块、D-4地块E1#楼项目中,1号楼(审签规划总平为12号楼)、2号楼(审签规划总平为13号楼)均存在2-25层各层两个楼梯间东西两侧(现1、2号户型)各有两处围合通高空间,共4处已浇筑楼层隔板,经测绘公司测绘,各层4处浇筑楼层隔板面积为28.06㎡,1、2号楼2-25层浇筑楼层隔板面积共计1346.88㎡;10号楼2-28层各层两个楼梯间东西两侧(现1、2号户型)各有两处围合通高空间,共4处已擅自增加浇筑楼层隔板,经测绘公司测绘,各层4处浇筑楼层隔板面积为28.06㎡,10号楼2-28层浇筑楼层隔板面积共计757.62㎡。1、2、10号楼浇筑楼层隔板共计2104.50㎡,该建设方案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进行建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且2104.50㎡浇筑楼层隔板系金华公司赠送业主、未出售。 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 证明该案件承办人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 证据二:四川省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原)、授权委托书、原法定代表人黄强身份证复印件、黄金华身份证复印件, 证明证黄金华是受四川省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到隆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受调查; 证据三:《建设监察执法询问(调查)笔录》, 证明四川省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隆昌市青年路马家巷片区危旧房改造惠民工程D-3地块、D-4地块E1#楼项目中违建现浇板共计2104.5㎡违法事实的认可; 证据四:《建设监察执法现场检查(勘验)记录》, 证明四川省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隆昌市青年路马家巷片区危旧房改造惠民工程D-3地块、D-4地块E1#楼项目中违建现浇板共计2104.5㎡的违法事实; 证据五:现场照片及说明, 证明四川省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隆昌市青年路马家巷片区危旧房改造惠民工程D-3地块、D-4地块E1#楼项目中违建现浇板共计2104.5㎡的违法事实,及综合执法局对该案补充调查取证过程; 证据六:现场勘验图, 证明隆昌市青年路马家巷片区危旧房改造惠民工程D-3地块、D-4地块E1#楼项目地理位置; 证据七:隆昌市青年路马家巷片区危旧房改造惠民工程D-3地块、D-4地块E1#楼项目总平图, 证明该项目规划中1号楼(审签规划总平为12号楼)、2号楼(审签规划总平为13号楼)2-25层,10号楼2-28层各层两个楼梯间东西两侧各有两处围合通高空间均为镂空,无违建现浇板; 证据八:隆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申请对隆昌市违法建设是否能拆除进行鉴定》的请示、隆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隆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对隆昌市违法建设能否拆除进行鉴定的批复》, 证明隆昌市人民政府授权隆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有关部门、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对隆昌市违法建设能否拆除进行论证鉴定; 证据九: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2)川1083行初6号复印件, 证明四川省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隆昌市青年路马家
26516.70元
隆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04-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