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成龙门诊部(个人独资)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作英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523MA1AWD999K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宝清镇成龙家园1号楼138号门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宝市监处罚﹝2023﹞156号
2023年9月1日我局接到宝清县公安局移送案件通知书(宝公(食药环)移字【2023】001号);刘作英生产、销售的胶囊无法认定为假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故将该案件移送至我局。经对当事人刘作英调查询问承认从2015年在宝清县成龙医院中医科日常诊疗期间为了方便提前预制一定数量的胶囊制剂用于患者在神经衰弱、风湿骨病、及糖尿病方面的治疗。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药品管理法》(2015版)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经主管局长批准,于2023年9月8日立案,并指派佟毅、于春玲负责调查处理此案。经查,宝清县成龙医院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该院中医科医生刘作英自2015年在日常诊疗中利用购置的两台多功能粉碎机及装药漏斗配置中药胶囊制剂用于患者在神经衰弱(成分是炒枣仁和夜交藤)、风湿骨病(成分是山龙、地丰、年见)、及糖尿病(成分是葛根、黄花、天花粉)、活血化瘀(成分是元胡、红花)方面的治疗,中医科大夫刘作英在医院中医科将本院中药房符合病情治疗的中药饮片研磨成粉,按配方成分所需预制罐装成胶囊,用于患者诊疗,患者拿药方到中药房核算后缴费,该院未将配置胶囊单独统计核算,违法所得无法统计,已售出的货值金额亦无法统计。经对当事人刘作英询问称查封扣押物品中用于治疗不同疾病的四类胶囊制剂均以每包10元的价格销售,红白色胶囊(治疗失眠)21包×10元=210元,绿白色胶囊(治疗风湿骨病)57包×10元=570元,蓝白胶囊24包×10元=240元(治疗糖尿病),红蓝胶囊(活血化瘀)7包×10元=70元。货值金额:1090元。扣押清单中涉案药粉无法查实用途和成分,不能确定货值,该院最后一次制作上述胶囊在2019年三月份,2019年末新冠疫情影响医院停止诊疗活动预制的胶囊停止使用。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询问笔录2份,证明宝清县成龙医院未经许可配制制剂的的事实。2、《接受物品清单》2份,《查封扣押物品清单》1份,证明 违法制剂的品种、数量。3、《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负责人沙丽丽身份证复印件, 证明 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依据《药品管理法》七十二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制剂。(详见查封扣押物品清单)附件:《场所/设施/财物清单》(文书编号: 宝市监查扣(2023)30号 )
0.00元
宝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