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佳炬润滑油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阮焕勇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0111MA6P31EE3T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小板桥街道办事处晓东万鑫汽车配件城A1栋-1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昆官处罚〔2026〕232号
经查, 上述节孚长效冷却液(40kg/桶)由当事人2023年1月,从上海奥翔润滑油有限公司购进的,进销货具体情况如下:购进数量12桶,购进价格为20元/桶,销售数量:2桶(被抽检公司付款买走),销售单价25元/桶,剩余10桶,获利10元,货值金额300元。当事人所购进销售的上述规格型号(40kg/桶)节孚长效冷却液,2025年12月30日,经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该样品按《2025云南省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GB29743.1-2022《机动车冷却液 第一部分:燃油汽车发动机冷却液》检验,所检项目玻璃器皿腐蚀(88℃±2℃,336h±2h)(试片质量变化-铸铁)不合格,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当事人对检验报告的检验结论无异议,在法定期限内未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检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承办人建议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节孚长效冷却液的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不合格的节孚长效冷却液(40kg/桶)10桶;
二、没收违法所得10元;
三、罚款人民币300元。
以上合计310元(叁佰壹拾元整)上缴国库。
当否,请批示!
300.00元
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