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南票区伟业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牛雷 | 注册资本:4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114046737825026 | 所属地区:辽宁省 |
| 企业地址:葫芦岛市南票区大兴乡仇化屯村北500米处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5-24
(2024)辽14民终121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中心支公司
陆**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05-20
(2024)辽14民终121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中心支公司
葫芦岛市南票区伟业运输有限公司,陆**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4-03-15
(2022)辽1481民初268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陆**
葫芦岛市南票区伟业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中心支公司
兴城市人民法院
4
2024-03-15
(2022)辽1481民初268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陆**
徐**,葫芦岛市南票区伟业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中心支公司
兴城市人民法院
5
2023-04-24
(2022)辽1481民初268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陆**
葫芦岛市南票区伟业运输有限公司,徐**,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中心支公司
兴城市人民法院
6
2022-09-05
(2022)辽1481民初268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陆**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中心支公司,徐**,葫芦岛市南票区伟业运输有限公司
兴城市人民法院
7
2022-09-05
(2022)辽1481民初268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徐**,葫芦岛市南票区伟业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中心支公司
兴城市人民法院
8
2021-07-14
(2021)辽1122民初194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
葫芦岛市南票区伟业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城支公司,王**
盘山县人民法院
9
2020-09-10
(2020)冀01民终8440号
清算责任纠纷
诸**,王**
葫芦岛市南票区伟业运输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0-04-28
清算责任纠纷
葫芦岛市南票区伟业运输有限公司
王**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4-27
2023-04-20
(2022)辽1481民初268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6-23
2021-05-20
(2021)冀0102执1216号
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有关案件
葫芦岛市南票区伟业运输有限公司、王**、褚**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有关案件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0-12-18
2020-08-31
(2020)冀民申5057号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王**、葫芦岛市南票区伟业运输有限公司(原葫芦岛市连山区伟业运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12-01
2020-05-25
(2020)冀0102民初1833号
清算责任纠纷
葫芦岛市南票区伟业运输有限公司与王**、诸**清算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11663.60元
民事案件
5
2020-11-16
2020-09-18
(2020)冀01民终8440号
清算责任纠纷
王**、诸**清算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19-12-28
2019-08-07
(2018)冀0102民初4483号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葫芦岛市连山区伟业运输有限公司与石家庄百兆祥商贸有限公司、王**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2000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19-12-26
2019-11-22
(2019)冀01民终12365号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王**、王**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判决书
200000.00元
民事案件
8
2018-09-30
2018-06-20
(2018)冀0102执异30号
运输合同纠纷
葫芦岛市连山区伟业运输有限公司、石家庄百兆祥商贸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辽葫交简罚决字〔2025〕1003005
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厉宏军、蔡继东于2025年10月11日在电子运单系统核查中发现,辽PC9640号(黄)危险品运输车辆在2025年10月9日运输危险品时,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通过运政网核查,该车所有人系葫芦岛市南票区伟业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运输证号辽葫字葫字10020468号。当事人葫芦岛市南票区伟业运输有限公司辽PC9640号(黄)危险品运输车辆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一、罚款为0.2万元。
2000.00元
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13
2
辽葫交罚决字﹝2025﹞1100114号
2025年4月16日,市交通运输局在对葫芦岛市南票区伟业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辽P15583年度审验时发现该车检测周期为2025年3月,实际检车时间为2025年4月。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或者未按规定维护道路运输车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依据《辽宁省交通运输道路运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辽交执监202534号)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二款超期未超过3个月,处以1000元罚款。
给予责令1000元罚款
1000.00元
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
2025-04-16
3
辽葫交罚决字﹝2025﹞1100115号
2025年4月16日,市交通运输局在对葫芦岛市南票区伟业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辽P15577年度审验时发现该车检测周期为2025年3月,实际检车时间为2025年4月。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或者未按规定维护道路运输车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依据《辽宁省交通运输道路运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辽交执监202534号)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二款超期未超过3个月,处以1000元罚款。
给予责令1000元罚款
1000.00元
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
2025-04-16
4
辽葫交罚字﹝2024﹞另1100118号
葫芦岛市南票区伟业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辽P15577检测周期为2024年3月,实际检测时间为2024年4月。
给予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罚款
1000.00元
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
2024-04-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