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心向大件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建峰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55806078442 | 所属地区:上海市 |
| 企业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芦潮港路1758号1幢8239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普2250401055号
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
罚款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
1600.00元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5-12-19
2
2250102170
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5-04-03
3
2240104190
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
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
2024-04-17
4
常熟交路执﹝2024﹞157号
违法超限运输
罚款贰万伍仟伍佰元
25500.00元
常熟市交通运输局
2024-04-09
5
常熟交路执﹝2024﹞156号
违法超限运输
罚款叁万元
30000.00元
常熟市交通运输局
2024-04-09
6
嘉路政罚﹝2023﹞02269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0月09日23时25分,嘉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103(嘉海线)嘉兴方向K21+400检查时发现上海心向大件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上海心向大件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嘉兴市财政局财政专户、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3-10-12
7
绍路政罚﹝2023﹞03818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03月12日04时39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104(104国道)上虞方向K1533+730检查时发现上海心向大件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上海心向大件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捌佰贰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邮政银行上虞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捌佰贰拾元整。
12820.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3-07-28
8
嘉路政罚﹝2023﹞52250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06月29日04时03分,桐乡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836(临杭大道)洲泉方向K2+800M检查时发现上海心向大件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上海心向大件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桐乡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桐乡市交通运输局
2023-05-10
9
嘉路政罚﹝2023﹞0153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03月10日02时38分,嘉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202(乍王线)嘉兴方向K13+800检查时发现上海心向大件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上海心向大件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贰万贰仟柒佰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嘉兴市财政局财政专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贰万贰仟柒佰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22740.00元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3-05-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