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聚香缘食品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俊松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1204079871844N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梁徐街道桥黄社区二十组1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泰姜市监处罚﹝2025﹞124号
当事人于2025年3月25日使用糕粉(粳米、糯米)、白砂糖、食用葡萄糖、麦芽糖、大豆油、饮用水、食用盐、脱氢乙酸钠作为原料,生产步步糕580盒(生产日期:2025-03-25,保质期:包装完好下120天,规格:200克/盒)。其包装盒上标注“配料:糕粉(粳米、糯米)、白砂糖、食用葡萄糖、麦芽糖、大豆油、饮用水、食用盐、食用添加剂:脱氢乙酸钠”。上述步步糕平均每盒的成本是4元。2025年3月27日至29日,当事人以5元/盒的售价,将上述580盒步步糕销售给姜堰区大众超市、姜堰区乐购超市等15家周边超市,并全部售出。2025年4月2日,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泰州市食品检验院对姜堰区大众超市销售的上述批次步步糕进行了抽样检验,并于2025年4月30日出具了检验报告(No:2025JC01240)。经抽样检验,上述批次步步糕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实测值为0.133g/kg,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不得使用);霉菌项目实测值为2.2×102CFU/g,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150CFU/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5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上述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涉案批次步步糕及涉案包装盒,也未发现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钠。当事人于法定期限内未对上述检验结论提出异议,也未申请复检。2025年5月7日,当事人发出了召回公告,截至2025年5月9日,当事人将各销售单位未售出的涉案步步糕全部召回,共计472盒,其余108盒均已售出无法召回。2025年6月11日,在我局执法人员见证下,当事人将上述召回的472盒涉案步步糕进行了销毁。自2025年2月8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实施(删除了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在糕点中的使用规定),至案发时止,当事人生产的食品中,仅有涉案批次步步糕(生产日期:2025-03-25,规格:200克/盒)使用过脱氢乙酸钠,现已停产涉案步步糕。综上,涉案步步糕货值共计2900元,违法所得108元。
罚款金额2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8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20000.00元
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