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白银广顺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晓荞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20403MA73BDYP9B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向阳路北侧颐景苑住宅小区2幢2层6号商铺(限于行政办公和通讯联络)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市监罚〔2025〕128号
经查,白银广顺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嫌对业主违规收取公共区域照明费用,公司副经理李丰驰陈述未收到白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白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白银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发改价市发改价费〔2023〕512号),经执法人员查实该公司自2024年6月7日至2025年5月14日按每户80元收取了102户公共区域照明费用,收取金额8160元,出具了收费收据。该公司授权委托人李丰驰负责退费工作,该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将2024年公共照明退费明细表报我局查验,已将102户业主的全部公共区域照明费用全部退还给业主,该公司通过充电卡或者水卡的方式将退还给业主。该公司将多收公共区域照明费用全部退还给业主,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九条第四项“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没有违法所得论处:(四)多收价款全部退还的。”的规定,因此没有违法所得。
对白银广顺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 1.罚款:金额816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8160元,大写捌仟壹佰陆拾元整。
8160.00元
白银市平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4
2
白平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1号
现查明2025年4月27日,我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中,对白银广顺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晓荞)管理的平川区丝路商联高层住宅小区(地址:白银市平川区世纪大道花苑小区西侧)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高层住宅小区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以上事实有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5〕第0131号)、《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白平消即字〔2023〕第0099号)、现场照片4张和法定代表人陈晓荞自行书写材料一份等证据证实。
现查明2025年4月27日,我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中,对白银广顺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晓荞)管理的平川区丝路商联高层住宅小区(地址:白银市平川区世纪大道花苑小区西侧)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高层住宅小区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5〕第0131号)、《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白平消即字〔2023〕第0099号)、现场照片4张和法定代表人陈晓荞自行书写材料一份等证据证实。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该小区为高层住宅建筑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在指出问题后该住宅管理物业白银广顺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依据总队批复属于非经营性单位)立即进行改正,并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该单位消控室无人值班属于严重违法行为,结合《甘肃省消防救援机构关于对部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裁量细则》第一部分第七款之规定,建议对白银广顺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捌佰伍拾元整的处罚。
850.00元
白银市平川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05-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