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阜新佳缘矿山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吊销,未注销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兴佳注册资本:8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10900MA10E3ND6U所属地区:辽宁省
企业地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3期16#40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阜细市监罚字〔2023〕052号
我局在依法履职中发现,当事人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2023年9月28日予以立案调查,依法对当事人登记的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检查,对当事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报送年度报告及公示情况、在税务机关的营业纳税申报情况进行了调查。 经查,当事人注册登记的经营场所或不存在、或无经营迹象,当事人2021年、2022年连续两个年度以上(含两个年度)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并在税务机关或连续6个月以上未报税、或已经注销超过6个月、或从未纳入税务登记管理。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的登记注册信息,证明当事人的成立情况; 2.当事人在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综合业务信息系统年报信息截屏,证明当事人的年度报告公示情况; 3.税务机关协査证明当事人涉嫌在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事实证明; 4.现场检查笔录、登记住所照片或现场检查执法记录; 5.相关人员身份证明。 以上证据均经过了相关人员的确认。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行为。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我局决定:吊销当事人的营业执照。
0.00元
阜新市细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9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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