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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甸县王氏食品加工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大君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623MA19LJ812M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东风村更生四屯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林甸市监处罚〔2025〕14号
经调查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1月16日申请办理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备案表,于2024年11月19日申请办理了食品生产许可证。2024年自10月末开始生产豆包进行销售。执法人员于2024年12月13日核查处置投诉举报相关事项时,发现当事人无进货查验、出厂检验和销售等各项记录,当事人承认之前生产经营的白豆包和黄豆包外包装标签标注相同,配料中均有大黄米,而白豆包中实际未添加大黄米。针对当事人的行为,本局于2024年12月13日责令其限期改正。2024年12月23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针对本厂生产经营的白豆包实际未添加大黄米,而标签标注的配料中有大黄米的行为已改正,发现当事人印制了进货查验、出厂检验和销售等各项记录,但各项记录内容均空白,未按照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如实记录生产经营中的相关事项。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建议本局给予当事人如下从轻处罚:罚款5000.00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
2025-03-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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