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加腾建设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郑云肖 |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03MAC0HKRWXJ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万全镇万好家园2幢2单元202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24
(2026)浙0303民初147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温州中淳高科桩业有限公司
浙江加腾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
2025-07-14
(2025)浙0326民初3796号
生命权
曾**,陈**,陈**,陈**,杨**
付**,浙江锡鑫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邵**,浙江加腾建设有限公司,严**
平阳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阳应急罚决〔2025〕第000054号
2025年2月23日10时30分许,平阳县万全镇宋桥片区A21、A22、A24、A25地块建设项目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经平阳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调查,已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根据《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平阳县万全镇宋桥片区A21、A22、A24、A25地块“2·23”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的通知》(平政发[2025]50号)文件,认定浙江加腾建设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经调查,浙江加腾建设有限公司承建万全镇宋桥片区A21、A22、A24、A25地块建设项目,事故发生当天,项目部安排员工陈某某、杨某某等六名水电安装工在三号楼前进行钢管吊装卸货作业,因货车车厢拦板过低、钢管未采取防滑措施、现场无警戒及专人指挥等违规操作,导致钢管在捆绑过程中从3米高的车厢滑落,站在货车车厢钢管上未系安全绳的陈某某摔地下被钢管压伤胸部,后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浙江加腾建设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未对吊车司机邵某某及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未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备,未在吊装作业现场设置安全警戒区,未指派专人看护指挥,未及时发现货车上的钢管在吊装作业过程中未采取防滑措施,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浙江加腾建设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参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14号令)第十四条第(二)项 和《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细则》(浙应急〔2024〕172号)文件,第七十八条,具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550,000.00)
550000.00元
平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5-07-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