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文武 | 注册资本:5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422MA150WR964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东辽县开发区辽源市同城医药物流园院内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18
(2025)吉0403民初595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东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2
2025-04-08
(2025)吉0403民初595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东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3
2021-02-18
租赁合同纠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0-11-29
租赁合同纠纷
东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北京正众信源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0-05
2021-06-28
(2020)京0108民初37508号
租赁合同纠纷
东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与北京正众信源传媒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吉药监药处罚﹝2025﹞LY5号
当事人销售的药品夫西地酸乳膏(批号6241720),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报告(报告编号JS2025YP0290)检验、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报告(报告编号HP202511577)复验,检查项粒度不符合规定。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项“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的规定销售劣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7350.00元,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7350.00元,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元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11-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