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杨志敏西医诊所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志敏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2924MA6PTA6Y2T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宾川县鸡足山镇白荡平村委会白荡坪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大宾处罚〔2024〕42号
在宾川县杨志敏西医诊所发现过期药品59种,从扣押药品外包装、进货单据及当事人陈述看,显示以下内容:1、鼻炎宁颗粒于2022年10月24日从云南中正方达药业有限公司采购了10盒,进价10元/盒,使用价15元/盒,现剩余1盒;2、醋酸氯已定痔疮栓于2021年从佳能达采购了5盒,进价,6元/盒,使用价9元/盒,现剩余1盒;3、呋喃唑酮片于2021年4月23日从慎德堂采购了10瓶,进价5.6元/瓶,使用价8元/瓶,现剩余8瓶;4、消咳喘胶囊于2020年从慎德堂采购了10盒,进价6.5元/盒,使用价10元/盒,现剩余1盒;5、熊胆救心丸于2021年从云南中正方达采购了5盒,进价12.8元/盒,使用价24元/盒,现剩余1盒;6、天王补心丸于2021年从四川聚创采购了10瓶,进价4元/瓶,使用价6元/瓶,现剩余1瓶;7、藿香正气胶囊于2021年从云南中正方达采购了10盒,进价3元/盒,使用价4元/盒,现剩余1盒;8、苍耳子鼻炎胶囊于2021年从慎德堂采购了5盒,进价16.5元/盒,使用价20元/盒,现剩余1盒;9、滴通鼻炎水于2023年1月14日从四川聚创采购了20瓶,进价6.6元/瓶,使用价9.6元/瓶,现剩余1瓶;10、氯霉素注射液于2022年7月11日从慎德堂采购了50支,进价1.7元/支,使用价5元/支,现剩余42支;11、血塞通注射液于2022年10月28日从慎德堂采购了20盒(200支),进价1.1元/支,使用价4元/支,现剩余32支;12、注射用炎琥宁于2021年从慎德堂采购了8盒(80支),进价1.2元/支,使用价3.5元/支,现剩余60支;13、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于2021年12月9日从慎德堂采购了15盒(150支),进价0.9元/支,使用价3.5元/支,现剩余33支;14、盐酸坦索罗辛缓释胶囊于2022年5月9日从四川聚创采购了20盒,进价,10.2元/盒,使用价15元/盒,现剩余4盒;15、缬沙坦胶囊于2021年4月1日从四川聚创采购了10盒,进价8.95元/盒,使用价12元/盒,现剩余6盒;16、抗骨增生片于2021年从云南中正方达采购了10瓶,进价7.8元/瓶,使用价10元/瓶,现剩余7瓶;17、柴胡注射液于2022年从慎德堂采购,采购数量记不得了,进价0.43元/支,使用价1.5元/支,现剩余300支;18、硫酸亚铁片于2021年4月13日从四川聚创采购了10盒,进价6.6元/盒,使用价10元/盒,现剩余3盒;19、抗骨增生丸于2021年从中正方达采购了10瓶,进价7.8元/瓶,使用价10元/瓶,现剩余5瓶;20、硝酸甘油片于2022年4月12日从四川聚创了1瓶,进价24.7元/瓶,使用价30元/瓶,现剩余1瓶;21、复方藤果痔疮栓于2021年从中正方达采购了5盒,进价4.5元/盒,使用价6元/盒,现剩余1盒;22、阿苯达唑片于2021年4月1日从四川聚创采购了5盒,进价4.4元/盒,使用价6元/盒,现剩余2盒;23、复方氨林巴比妥注射液于2022年4月13日从慎德堂采购了15盒(150支),进价0.75元/支,使用价1.5元/支,现剩余10支;24、制霉素阴道栓于2022年从慎德堂采购了5盒,进价19.8元/盒,使用价24元/盒,现剩余1盒;25、盐酸甲氧氯普胺注射液于2021年1月25日从慎德堂采购了10盒(100支),进价1.48元/支,使用价2元/支,现剩余8支;26、特非那定片于2021年从云南中正方达采购了5盒,进价3.5元/盒,使用价5元/盒,现剩余1盒;27、乙酰螺旋霉素片于2022年11月27日从佳能达采购了50盒,进价1.57元/盒,使用价2.5元/支,现剩余1盒等等59种药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使用劣药的行为,建议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使用的药品;2、罚款贰万元整(¥20000.00)。
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对当事人未按规定储存药品、未建立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的行为,责令7日内改正。
20000.00元
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30
2
云市监大宾处罚〔2024〕41号
在宾川县杨志敏西医诊所发现过期医疗器械5种,从扣押药品外包装、进货单据及当事人陈述看,显示以下内容:1、医疗器械早早孕检测试纸于2021年从慎德堂采购了1盒共10条,进价0.6元/条,使用价1元/条,现剩余10条;2、一次性使用清创缝合包于2021年4月1日从四川聚创采购了11只,进价4.2元/只,使用价4.5元/只,现剩余1只;3、一次性使用输液器于2021年从慎德堂采购了50具,进价0.75元/具,使用价1.0元/具,现剩余20具;4、一次性使用无菌帽在网上购买了1包20顶,进价4元/包,当事人陈述是自己用;5、绑扎胶布于2021年从慎德堂采购了2盒,每盒13卷,进价14元/盒,使用价15元/盒,现剩余10卷。上述4种过期医疗器械共计货值金额46元。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建议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使用的医疗器械;2、罚款壹万元整(¥10000.00)。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当事人未建立完整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的行为,责令7日内改正,给予警告。
10000.00元
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