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欣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芳娟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481MA2JDN327D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海宁尖山新区枕江路3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嘉环(海)罚﹝2024﹞47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嘉兴欣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案被处罚人名称:嘉兴欣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张某某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4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嘉兴欣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该公司主要从事金属零配件制造,主要生产设备有天然气网带淬火线4条,多工位成型机50台,主要原辅材料为钢材、淬火油、润滑油。主要生产工艺:钢材-冷镦-切边-打头、搓丝-前清洗-热处理(淬火)-后清洗-回火-入库,在热处理工序会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淬火线配套1套高压静电废气处理装置。现场检查时,该公司2条天然气网带淬火线正在生产,废气治理设施正在运行,天然气网带淬火线淬火工段淬火池未安装集气罩收集废气,生产车间大门敞开,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无组织逸散。我局执法人员使用手持式VOCs检测仪对①天然气网带淬火线淬火工段淬火池上方履带、②出料口集气罩下、③出料口集气罩外侧、④成品存料方桶、⑤车间大门外侧分别进行检测,FID显示数值分别为23.4mg/C、26.8mg/C、20.5mg/C、17.3mg/C、3.9mg/C。厂区内有一定异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罚款人民币伍万肆仟元整。行政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收款银行:工行海宁支行,户名:海宁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账号:1204*********00203)。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年6月28日
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万肆仟元整(¥54,000.00)
54000.00元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2024-06-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