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回归煤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崇强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000785466977G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源村乡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9-19
(2021)黔05民初1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柯*,柯*
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文县谷堡乡尖山烂冲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安洛乡剪干湾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田湾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回归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沙土镇熊家湾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新化煤矿一号井,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重源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2-08-31
(2021)黔05民初1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柯*,柯*
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重源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安洛乡剪干湾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沙土镇熊家湾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文县谷堡乡尖山烂冲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新化煤矿一号井,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田湾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回归煤矿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2-08-22
(2021)黔05民初1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柯*,柯*
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沙土镇熊家湾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文县谷堡乡尖山烂冲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安洛乡剪干湾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重源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田湾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新化煤矿一号井,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回归煤矿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2-07-22
(2021)黔05民初1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柯*,柯*
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新化煤矿一号井,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安洛乡剪干湾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沙土镇熊家湾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回归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田湾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重源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文县谷堡乡尖山烂冲煤矿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2-06-24
(2022)黔05民终1791号
买卖合同纠纷
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回归煤矿
王*,金沙县金谐贸易有限公司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2-06-09
(2022)黔0523民初882号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x**
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回归煤矿
金沙县人民法院
7
2022-06-09
(2022)黔0523民初882号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蔡**
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回归煤矿
金沙县人民法院
8
2022-04-21
(2022)黔0523民初882号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蔡**
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回归煤矿
金沙县人民法院
9
2022-03-21
(2021)黔05民初1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x**
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文县谷堡乡尖山烂冲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沙土镇熊家湾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田湾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回归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重源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新化煤矿一号井,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安洛乡剪干湾煤矿
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2-03-21
(2021)黔05民初1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柯*,柯*
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安洛乡剪干湾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田湾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新化煤矿一号井,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重源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沙土镇熊家湾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文县谷堡乡尖山烂冲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回归煤矿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3-04
合同纠纷
吕*
申**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金沙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2-28
2021-12-30
(2021)黔0523民初5846号
买卖合同纠纷
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回归煤矿、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55926.00元
民事案件
2
2021-08-19
2021-05-26
(2021)黔0523民初1387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回归煤矿与邓**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06-03
2021-03-10
(2021)黔0523民初276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回归煤矿与杨**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824.12元
民事案件
4
2021-05-10
2021-04-15
(2021)黔0523民初1303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回归煤矿与杨**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1-04-30
2020-10-29
(2020)黔0523民初4996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回归煤矿与王**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5186.65元
民事案件
6
2021-04-21
2020-12-10
(2020)黔05民终8683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回归煤矿、杨**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21-03-30
2020-11-10
(2020)黔0523民初4998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回归煤矿与纪**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5115.53元
民事案件
8
2020-12-28
2020-10-29
(2020)黔0523民初4590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回归煤矿与赵**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0-11-18
2020-10-21
(2020)黔0523民初4595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回归煤矿与任**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0-10-28
2020-09-18
(2020)黔0523民初4592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回归煤矿与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黔〔金沙〕煤安罚〔2023〕329号、329a号、329b号、329c号。
1.煤矿从业人员违反作业规程作业:111504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工作面回风侧综采支架后方采用沙袋隔离墙进行隔离采空区瓦斯,2023年10月4日中班现场检查时采用风筒布进行隔离采空区瓦斯,2023年10月4日中班111504综采工作面下段采空区老顶来压顶板大面积垮落时,采空区瓦斯从风筒布处溢出,造成111504综采工作面T1、T2甲烷传感器超上限报警,其中T1甲烷传感器超限最大值为1.67%,超限时长3分37秒,T2甲烷传感器超限最大值为1.25%,超限时长1分49秒。2.111504综采工作面采用垮落法管理顶板,作业规程规定采空区悬顶面积超过10平方米时,必须加强支护或者采取强制放顶措施进行处理,2023年10月4日中班现场检查时,111504综采工作面采空区悬顶面积已超过100平方米(80-106号支架后方未垮落),未停止采煤,未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或者其他措施进行处理。
针对第1项问题,对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回归煤矿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对采煤队队长陈斌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00)的行政处罚;针对第2项问题,对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回归煤矿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的行政处罚,对生产副矿长李明辉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00)的行政处罚,对采煤副总工程师高中誉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00)的行政处罚,对采煤队队长陈斌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00)的行政处罚。
32500.00元
金沙县能源局
2024-03-22
2
黔〔金沙〕煤安罚〔2023〕330号、330a号
从业人员违反煤矿操作规程作业,2023年10月20日中班,监测监控工朱麟未按操作规程要求在申报时间内对111504回风巷三部、四部绞车甲烷传感器进行瓦斯电闭锁试验,试验前也未向监控室电话确认,试验导致111504回风巷三部、四部绞车甲烷传感器超限报警。
对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回归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对该矿监测监控工朱麟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00)的行政处罚。
32500.00元
金沙县能源局
2024-03-15
3
黔〔金沙〕煤安罚〔2023〕333号、333a号、333b号
1.111500采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发出信号点的间距超过15m;2.提供虚假带式输送机隐患排查资料。煤矿提供的带式输送机安全确认管理台账显示,井下采掘工作面及主要运输大巷内带式输送机排查人员均为宋诗逊,实际该人员未入井对安全确认管理台账统计的带式输送机开展全覆盖排查。
针对第1项违法行为对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回归煤矿给予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的行政处罚;针对第2项违法行为对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回归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对机电技术员宋诗逊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对机电副矿长吴海峰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的行政处罚。
28000.00元
金沙县能源局
2024-03-15
4
黔〔金沙〕煤安罚〔2023〕151号、黔〔金沙〕煤安罚〔2023〕151a号、黔〔金沙〕煤安罚〔20
1.从业人员违反作业规程违章作业。①《111504补切眼掘进工作面》规定:爆破作业炮眼深1.8米,循环进尺1.8米,2023年06月22日中班施工的炮眼深度为2.5米,现场实测循环进尺为2.3米;②《111504补切眼掘进工作面》规定,帮部完好情况下掘进前巷道两帮帮锚杆滞后工作面不得超过2排,现场检查时,两帮帮锚杆滞后工作面13排;2.111504补切眼掘工作面回风流中增设有一台命名为111504综采面切眼掘进工作面T3的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设置为0.5%,报警浓度设置错误;2023年6月22日23时06分该工作面放炮后瓦斯涌出导致该甲烷传感器超限报警,超限数值达0.62%,报警时长59秒;3.煤矿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现场检查时,煤矿兼职矿山救护队呼吸器未维护保养且无记录。
针对第1项违法行为,对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回归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对该矿掘进队长焦建明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的行政处罚,对该矿矿长李元雄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的行政处罚;针对第2项违法行为,对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回归煤矿给予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的行政处罚;针对第3项违法行为,对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回归煤矿给予处罚款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29,000.00)的行政处罚。
79000.00元
金沙县能源局
2023-09-13
5
黔〔金沙〕煤安罚〔2023〕152号、黔〔金沙〕煤安罚〔2023〕152A号、黔〔金沙〕煤安罚〔20
1.煤矿提供虚假情况,抽查副斜井钢丝绳检查记录,2023年6月30日葛林对副斜井钢丝绳距钩头的距离为137米、467米、561米、783米处进行了检查,通过查询入井轨迹显示,葛林2023年6月30日未到过副斜井;2.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作业。111500切眼掘进工作面现场接风筒的作业人员罗世强未按风筒工安全操作规程采用双反边或三环接头连接风筒,2023年7月2日现场开展局部通风机切换试验时导致第63号和64号风筒连接处脱节。
针对第1条违法行为,拟对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回归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29,000.00)的行政处罚,对井下电工葛林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的行政处罚;针对第2条违法行为,拟对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回归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的行政处罚,对瓦检员罗世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的行政处罚。
63000.00元
金沙县能源
2023-09-13
6
黔〔金沙〕煤安罚〔2023〕152号、黔〔金沙〕煤安罚〔2023〕152a号、黔〔金沙〕煤安罚〔20
1.煤矿提供虚假情况,抽查副斜井钢丝绳检查记录,2023年6月30日葛林对副斜井钢丝绳距钩头的距离为137米、467米、561米、783米处进行了检查,通过查询入井轨迹显示,葛林2023年6月30日未到过副斜井;2.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作业。111500切眼掘进工作面现场接风筒的作业人员罗世强未按风筒工安全操作规程采用双反边或三环接头连接风筒,2023年7月2日现场开展局部通风机切换试验时导致第63号和64号风筒连接处脱节。
针对第1条违法行为,拟对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回归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29,000.00)的行政处罚,对井下电工葛林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的行政处罚;针对第2条违法行为,拟对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回归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的行政处罚,对瓦检员罗世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的行政处罚。
63000.00元
金沙县能源局
2023-09-13
7
黔〔金沙〕煤安罚〔2023〕150、150a、150b号
1.煤矿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现场检查时,111503瓦斯鉴定巷Ⅱ多段锚杆托盘未紧贴顶板岩面,支护失效,未及时加强井巷维修,消除事故隐患;2.抽查111506瓦斯鉴定巷回风绕道掘进工作面2023年4月12日5时3分放炮后掘进作业视频,经查5:42分至5:56分从业人员空顶作业,施工完锚杆支护后才进行打设临时支护。
1.对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回归煤矿处罚款人民币肆万玖仟元整(¥49,000.00)的行政处罚;2.对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回归煤矿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29,000.00),对安全员彭华举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对班组长吴礼传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的行政处罚。
87000.00元
金沙县能源局
2023-09-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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