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旺甫李汉明中医诊所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汉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421MA5N8CDU1A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梧州市苍梧县旺甫镇浔阳路6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苍卫医罚〔2024〕3号
在2024年9月18日监督检查中发现,李汉明医师(初级职称医师)未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23年版)》规定,超权限范围开具限制使用级的抗菌药物(中级以上职称医师才能开的药物),违反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另外,诊所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
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叁仟伍百圆整(35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3500.00元
梧州市苍梧县卫生健康局
2024-12-12
2
苍市监处罚〔2024〕40号
经查明,上述保和丸(水丸)、通便灵胶囊是从广东东健医药有限公司购进,保和丸(水丸)购进5盒,购进价格5.06元/盒,使用了4盒,分别在2023年5月份使用了1盒、6月份使用了2盒、8月份使用了1盒;通便灵胶囊购进4盒,购进价格6.06元/盒,使用了3盒,分别在2022年10月份使用了1盒、2023年3月使用了2盒;冻疮膏从广东帝豪药业有限公司购进,购进价格3.77元/支,购进5支,使用了4支,分别在2022年11月使用了2支、2023年10月份使用了2支;对乙酰氨基酚栓从广西梧州杰讯医药有限公司购进,购进4盒,购进价格2.65元/盒,使用了2盒,分别在2022年10月使用了1盒,2023年5月使用了1盒。保和丸(水丸)售出价格8.00元/盒,扣押了1盒;通便灵胶囊售出价格9.00元/盒,扣押了1盒;冻疮膏售出价格6.00元/支,扣押了1支;对乙酰氨基酚栓售出价格5.00元/盒,扣押了2盒。以上药品货值共33.00元。上述药品超过有效期后没有使用,无违法所得。
截止本案调查终结,本局未收到因当事人使用上述药品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和影响的报告。
1.没收扣押的违法药品;
2.罚款5000.00元。
5000.00元
梧州市苍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