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九耀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玲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20MAK4MF0U3G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登云路296号2-7至2-1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璧山市监处罚〔2026〕100号
经查, 当事人于2026年1月5日登记成立,在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登云路296号2-7至2-12号从事餐饮服务活动。2026年1月8日,当事人自重庆天扬商贸有限公司采购食品原材料时,重庆天扬商贸有限公司免费赠送1瓶椰皇水(果汁饮料)(保质期:9个月,生产日期:20250524),未收集上述食品的进货票据。椰皇水(果汁饮料)均系分别用于制作店内饮品椰青美式(冰)的原材料,制作时两种原材料二选一随机使用,制作后饮品以28元/杯的价格对外销售。在经营期间,当事人未认真检查食品原材料,导致已超过保质期的“椰皇水(果汁饮料)”仍摆放在当事人饮品制作区待用,其行为于2026年2月28日被本局依法查获。
因当事人未收集上述已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进货票据,该食品的单价无法确定,且当事人制作饮品椰青美式(冰)时,椰皇水(果汁饮料)和椰子风味糖浆均在使用,使用椰皇水(果汁饮料)制作的饮品销售数量无法确定,故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
2500.00元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